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没有调查,便没有发言权。

心里存着事,脱离温柔乡的王迪,起了个一大早,凝神定心打了几圈太极拳以后,便离开了长寿宫赶至御书房内。

他一发话,从古至今,那些涉及到育婴福利机构的相关记载,未出一个时辰,便已按照朝代顺序,整整齐齐码放在了天子案前。

《周礼·地官·大司徒篇》有云: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所谓“慈幼”,即“谓爱幼少也”。

瞧瞧,先秦之前的周朝,早在两千多年以前,人家已经将“慈幼”放在了社会福利救济之首。

可惜了,在王迪看来,嘴里天天念叨着应当遵循周礼的文臣们,对于救助婴孩这一微弱群体的重视程度,远不如他们嘴上说得那样好听。

快速翻阅着史书资料,王迪忽然发现,历朝历代抚育婴孩的慈善机构,竟多是由帝王主动发起的,而非是由那些心怀天下的臣子们应当主动提出来的仁政。

从先秦至汉末,官府的慈幼措施,主要在于通过颁布政策给予底层百姓一定的育儿补助,又或是鼓励宗族、乡邻等亲近之人,对无依无靠的婴孩施以援手。

直至“佞佛”的南朝梁武帝萧衍时期,就是这么一位活活被饿死的帝王,人家当初可是抱着“孤幼有归,华发不匮”的目的,在京师设立了既能收养婴孩又可赡养老人的孤独园,算是首创了极具福利性质的专业机构。

当然了,王迪估么着,设立孤独园,八成是信佛已经到了走火入魔地步差点整出佛国的萧衍,为了积攒所谓的功德,才弄出这么一个救济老弱病残、普度天下众生的福利机构。

然而不管怎么说,对于那些被遗弃的婴孩而言,此举绝对称得上是再造之恩。

而且,自打这先例一出,往后的朝代,当朝天子为了彰显自己的仁德,陆陆续续地开始办起了类似的慈善救助机构。

武则天长安年间,依旧是因为佛风盛行的缘故,出现了受官府监督,实际确实由寺院主持经营的悲田养病坊。

悲田,佛门术语,意为施贫。

最令王迪感到震惊的是,这个集合了儒家仁爱思想和佛门普度众生思想于一体,有着矜孤恤贫、敬老养老功能的慈善机构,其救济对象,竟然不仅仅只限于老弱病残群体。

连阿猫阿狗这些小动物,都具备得到布施救助的机会。

这一发现,当真有点震惊了王迪的三观。

距离当下大明朝八百年前的唐朝啊,在人都照顾不过来的封建时期,竟特么连动物收容所都整出来了。

对此,继续翻阅着档案的王迪,摇了摇头嗤笑一声过后,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到了宋代,弃子、溺婴之弊,便已是到了屡见不鲜的阶段。

按照史书上的记载,再对比现在的大明朝,王迪觉得,在弃子溺婴这件事上,儒家理学盛行的宋朝,差不多算是达到了历史峰值。

长江以南的地区,绝大多数的乡村百姓,受限于温饱这一类的根本原因,每家每户通常只会养活两男一女三个娃。

在没有避孕措施的前提下,一旦家中婴孩超过了这一数量,那么毋庸置疑,杀婴…尤其是杀女婴这回事,不说家家户户都干过这事吧,至少也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比例!

办法嘛,很简单。

将婴孩死死按入冷水盆之中,待几声呻吟过后,这么个“小麻烦”…便算轻而易举地解决掉了。

不忍心自己下手造成杀孽的,出门走远点往那荒郊野外随手一扔,也挺方便的。

大才子苏轼写给鄂州地方官朱寿昌的信中便建议到,希望“故杀子孙,徒二年”的法律规定,能够切实推行到鄂州各县各乡村之中,警醒底层百姓杀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可惜了,法不责众。

是以,在王迪的思想观念当中,那个官与民俱是特别富有的宋朝,生子不举这回事,竟然成了最为突出的社会伦理问题。

一直到了有着“六贼之首”名号的蔡京,上了份箚子提出了倡议,宋徽宗在任期间推行《居养法》的时候,全国各地这才陆陆续续涌现了名为“居养院”的慈善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一下全国各地的鳏寡孤独贫穷者。

其中,特别规定了“遗弃小儿,乃雇人乳养”的律法,尽最大限度保证那些被遗弃孤儿的生存问题。

只不过,认真翻阅着手中档案,查到南宋时期创办了慈幼庄的江东转运副使真德秀,及设立婴儿局的湖州通判袁甫这二人以后,时至今日,有关抚育遗弃婴孩的慈善机构,竟特么绝迹了!

无论是官办的,还是民营的,亦或是由寺庙道观主持经营的涉及到育婴慈幼性质的机构,统统没有了。

按道理来说,算得上是孤儿出身的太祖高皇帝,应该比较重视这一块啊。

老弱病残,其中的老、病、残,还有亡者都有人照料了,为何没有一点生存能力的弱小婴孩,就没人管呢?

随口问了下当值的那位精于史学的侍讲学士范宗,出乎王迪意料的就是,他本以为这位不食人间烟火,一门心思都放在了书籍上面的书呆子,会给出诸如“云蒸霞蔚开新韵,海晏河清享太平”这一类的无用言辞。

哪曾想,人家范宗,一条条说得还挺在理。

“回禀陛下,慈幼一事,臣认为,相较于秦汉唐宋这段时期,我圣朝在这一方面做得确实不尽如人意。”

既然皇帝问起来,从不撒谎的范宗,有一说一,不存在一点避讳的念头。

注意到皇帝没有任何怪罪的意思,未有过多犹豫,范宗继续讲道:

“陛下,《大明律》规定: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嗣者、罪同、其子归宗。”

“若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凡收留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得迷失奴婢而卖者、各减良人罪一等。被卖之人不坐、给亲完聚。”

“其自收留为奴婢妻妾子孙者、罪亦如之。隐藏在家者、并杖八十。”

“若冒认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冒认他人奴婢者、杖一百。累犯者,游街示众一个月,发边充军,本人死,子孙接替。”

“最重要的是,倘若被收留的婴孩遭到了身体侵害,如若被人告发,这是有可能被定以‘采生折割罪’这种会遭受凌迟酷刑的罪名。”

“因此,受到诸多律法的限制,那些被遗弃的婴孩,普通人家即便想收养,也会心生顾虑,放弃这种念头。”

“再就是,弃子是犯了大明律的。但溺婴一事嘛,除了当事人知晓以外,外人便无从得知其中具体实情。即便知道了,民不举官不究,也无需承担任何律法制裁。”

“是以,在我大明圣朝,弃子案例并不多见。再加上限制颇多的律法,类似于孤独园、居养院、婴儿局这一类的慈幼机构,便没了存在的必要性。”

听闻范宗的进言,脑袋瓜里没有多少《大明律》储备量的王迪,顿时间恍然大悟。


页面连接:http://www.qixivur.com/news_0_3qqgg/ta88gsls.html

趣书网 宝书网

首页 目录 +惊喜 下一页

棉花糖小说网书神小说网贼吧小说网镇魂小说网贼吧小说网宝书网笔趣阁5200新笔趣阁bl文库宝书网bl文库贼吧小说网贼吧小说网猪八戒小说网 宝宝起名